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社会公开竞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于2005年12月注册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8.16亿元。公司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领导下,按照“管理和经营划入的国有资产,以参股、阶段性持股和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打包’处置受让的银行不良贷款;参与青海重点工业项目、资源优势产业和高新产业的投资建设;构建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支持省内工业企业的发展”定位,不断拓展投资领域、优化资产结构,逐步形成了以金融、化工、矿产资源投资、旅游、数字产业、现代物流等为主的产业格局,现已发展成为拥有43家参控股企业的大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青海国投公司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尚德、尚勤、尚新、尚为”的企业文化理念,培养一支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努力建设成以扶持我省特色经济和优势资源开发为支点、以资本运营为纽带的优秀的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二、公开竞聘的岗位和人数
青海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岗位1人;
青海国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岗位1人;
青海省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岗位1人;
青海国投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岗位1人;
岗位具体信息请详见附件。
三、公开竞聘的范围
面向社会及公司系统内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符合《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竞聘中层副职管理岗位的,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系统内部竞聘中层副职管理岗位的,应担任初级正职管理岗位职务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初级正职岗位和下一级初级副职岗位累计5年以上(已任初级正职岗位至少1年);
(五)面向社会竞聘中层副职管理岗位的,应具有国央企、上市公司等累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具体招聘岗位相关领域8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国内同等规模企业、同层级企业中层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下一层级正职岗位任职经历,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累计5年以上(已任下一级正职岗位至少1年);
(六)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
(七)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近两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相关情形,不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
(八)竞聘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如下岗位任职资格:
1.竞聘青数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人员,需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熟悉绿色算力技术,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及团队领导能力。
2.竞聘国晟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人员,需为电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器工程与自动化、储能技术、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精通电力、设备管理,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3.竞聘环保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人员,需为土木工程、工程预算造价等相关专业,具备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4.竞聘国投矿业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人员,需为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矿山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中型以上金属类矿山开发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报名时间及渠道
自2026年1月30日00:00至2026年2月13日24:00,登录https://qhsgtgs2026.zhaopin.com进行填报信息并报名,逾期报名通道关闭,不再受理。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择优筛选简历,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竞聘报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拟竞聘人选,低于1:3比例的,取消竞聘职位,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综合考试测评。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此环节人员,公开竞聘采取以笔试+面试(竞聘演讲)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按成绩高低依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竞聘演讲)成绩占60%,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管理能力素质、个性特点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三)背调考察。对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第一位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个人报名材料、教育经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件、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近期工作履历核实和工作表现核实等信息。若发现候选人在报名、考试背调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编造、夸大工作履历、业绩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审查背调通过者按通知前往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体检。
(四)研究决定。根据竞聘人选综合考试测评、组织考察等情况,提请公司党委研究,产生拟聘任人选。
(五)公示及任职。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提拔任用的人选,在公司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该职位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应当免去试用职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65534666转8658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一经提交,均视同应聘人员对其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可在应聘人员入职后持续验证。拟录用人员还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商办企业情况、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等资料。
(三)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在本次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或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应聘人员原因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及入职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将对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用人选等个人信息进行公示,投递简历即视为接受后续相关流程安排。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另行通知,所报资料不退回。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者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应聘者自愿参与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涉个人费用自理。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最终解释。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