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公开招聘延期公告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整体报名数量相对不足,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
原定报名截止时间5月13日17:00延期至5月19日16:00,报名方式、报考条件等其他事项仍按原招聘公告执行。已报名人员无需重复报名,资格继续有效。
请有意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报名。
特此公告。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拉萨市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国企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拉萨市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总会计师人选7名,7家市属国有企业各1名。
二、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在拉萨市,海拔3650米。
三、招聘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四、应聘条件
(一)任职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年龄45周岁以内,即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大学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财务财会类、经济类、税务税收类、审计类相关专业优先;
5.取得高级会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等职称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
6.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职责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职责详见《拉萨市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不得应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总会计师:
1.不具备应聘条件第(一)条任职条件的;
2.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4.对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等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5.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5月13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lsgzw2026.zhaopin.com(报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操作)。
3.报名资料: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大学以来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及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单);
(5)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等其他佐证材料。
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5.报名注意事项:
(1)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立即取消资格。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三)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笔试地点在成都市。笔试内容含公共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选和招聘计划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可同分跟进)。
2.面试。面试地点在拉萨市。面试为半结构化形式,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财会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比选总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选和招聘计划数2: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经体检合格,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五)综合素质测评
对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测评采取线上作答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作为适岗参考依据。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人选提供政审材料,拉萨市政府国资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包括背景调查),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与政审等方面的情况,并查阅个人档案。
(七)拟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履历业绩和笔试、面试等测试情况,出具拟录用人选方案。
(八)聘用
由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党委报请市委组织部提交市委研究聘任任职事宜,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一经聘用,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程序履行辞去原职务手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需辞去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与任职企业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试用期一年。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含试用期),任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人员放弃资格或不合格情况的,组织方可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因岗位需求变动而增加或核减录用名额时,组织方可进行岗位内部调剂,具体不再另行公告。
六、任职待遇
总会计师薪酬按照《拉萨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关于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有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七、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不实或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赔偿。
(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命题、笔试、面试、考务、考察及政审由拉萨市政府国资委牵头,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相关经费保障由拉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
(二)招聘工作信息将在招聘网站(网址:https://lsgzw2026.zhaopin.com)上进行发布。有关招聘事宜,由拉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咨询专线:0891-6386918,0510-66968999-23144。
专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