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材料实验室交叉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一、辽宁材料实验室简介
辽宁材料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组建的省属新型研发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于2022年4月注册成立,同年9月5日揭牌运行。实验室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己任,以打造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为目标,聚焦颠覆性技术研发,构建材料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实验室科研体系由若干颠覆性技术研究所、格莱特国际研究中心和交叉研究中心组成。实验室现已组建材料素化研究所、钢铁再生技术研究所、燃氢防护技术研究所、材料智能技术研究所、结构化材料技术研究所、材料量子调控技术研究所等六个颠覆性技术研究所,发展了54个研究方向,并在高性能金属材料素化设计、再生钢铁原料分拣、近极端环境高温防护涂层设计、材料高通量表征评价与机器学习、多功能界面材料基础研究、多孔介质燃烧技术研发、低温低磁场下量子霍尔态和基于量子效应的半导体新原理器件研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实验室着力构建体系完备、设施先进、开放共享的共性技术支撑体系,设立分析测试中心和制备加工中心,全力为实验室科研工作提供国际一流的技术支撑与保障。目前,分析测试中心已配备包括三维原子探针、高分辨场发射透射电镜、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聚焦离子束电镜、X射线显微镜、综合物性测量系统、电感耦合等离子串联质谱仪等一系列的高精度、高灵敏度表征测试设备,可在原子尺度、微纳尺度至宏观尺度范围内,围绕材料成分、组织、结构、理化、力学及使役行为,提供全要素“一站式”分析表征与评价服务。
实验室着力构建开放的研发环境,协同科技型领军企业全程参与颠覆性技术研发,与多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与鞍钢共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与中国重燃共建氢燃机关键材料技术创新中心。
二、用人部门
三、实验室优势
1、高端平台:实验室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材料科研机构,国家材料领域的一支重要战略科技力量。
2、颠覆性技术:发展颠覆性材料技术,破解材料重大科学问题,提供系统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创新项目形成与组织实施机制。
3、顶尖技术支撑平台:共性技术支撑平台拥有完善的材料计算、制备、分析表征设备和材料数据库。
4、待遇丰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和全维度福利保障,给予人才长期充足科研经费支持。
四、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岗位1:交叉研究中心 科研骨干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基于分子束外延的激光芯片应用研究;
2、协助团队负责人管理实验室;
3、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科研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公关、平台建设等;
4、负责撰写与研究成果相关的专利;
5、负责与外协单位对接分子束外延片设计指标需求;
6、发展的半导体激光芯片的传感应用研究。
任职条件:
1、物理学或光学相关专业;
2、具有光学设计、激光传感等方面的研究背景和独立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的能力;
3、具有强烈的科研兴趣,责任心强;
4、熟练掌握英语(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具有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2:交叉研究中心 异构材料研究部 科研支撑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1、承担团队纵向、横向课题项目中的部分实验;
2、协助团队负责人管理实验室,如平台设备运行、日常维护、协助培训相关设备操作等;
3、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科研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公关、平台建设等;
4、协助撰写与研究成果相关的专利;
5、协助团队内各PI开展科研工作;
6、完成团队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
任职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位,金属材料、材料加工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金属结构材料研究背景优先;
3、熟练使用SEM、TEM、EBSD等设备优先;
4、熟练使用加工设备,如线切割、冷轧机优先;
5、热爱科研事业,具有强烈的科研兴趣,责任心强,有明确的职业目标,乐观、积极、向上;
6、年龄不超过30岁。
五、相关待遇
1、工资薪酬: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五险一金:按照沈阳市缴费比例上限缴纳五险一金。
3、职称评定:根据《关于支持辽宁实验室建设若干措施》,辽宁材料实验室可按规定单独申请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4、住房补贴:符合实验室条件职工享受15万住房补贴或提供周转住房。
5、其他福利:免费健身房、工作日三餐补贴、休闲咖啡厅、年度体检、节日福利、工会活动等。
6、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可享受辽宁省、沈阳市各类人才补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日期起常年有效。首轮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8:00,次轮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18:00。在此时间后应聘人员,招聘安排需另行通知,招聘流程与首轮招聘流程相同。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链接为https://lamhr.zhaopin.com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需依据公告公布的岗位填报意向。
3、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大学以来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及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导师推荐信;
(5)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等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单,无工作经历者不需提供);
(7)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等;
(8)其他佐证材料。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5、报名注意事项:
(1)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针对参与招聘的应聘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主要为: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综合比选入围人员名单。
(三)综合比选
资格初审通过者将进行考核评审,未通过初审者将不被通知参加考核评审。考核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和背调考察
1、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背调考察,心理健康测评、背调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放弃背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和背调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人员放弃资格或不合格情况的,可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材料实验室所有。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事务部 刘老师 —(024) 2560 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