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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7-312026-08-18
单位名称: 江苏镇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 江苏·镇江
公告信息

江苏镇扬交技有限公司

2026社会招聘公告

 

江苏镇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始建于1976年,是江苏省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车客渡运”和“机电工程”两个产业,车客渡运产业全国领先,机电工程产业走在全省前列。近50年来,公司秉持“镇心思远 扬德行美的价值追求,坚持做科技化交通和交通科技化实践者,为超过5亿人次提供越江服务,自主研发的“智渡云”系统、不良视线航行辅助系统、AI车载人数统计系统等科技成果,改变了整个行业的传统运营模式,连续25年获评省文明单位。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1. 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记录

2.招聘对象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基本的工作经验。

3.应聘人员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入职体检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为基本标准,报考人员身体条件以参加体检时身体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认定。

4.报考岗位其他条件详见各岗位资格条件。

二、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项目经理3人,工程造价1人,工程核价1人,机电员5人。

四、工作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驻项目期间为项目所在地)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线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818,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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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公司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招聘条件所涉及的相关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630日。

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线下笔试,笔试按照百分制标准评分

2.一轮面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6的比例上限确定一轮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有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一轮面试)。职业能力(性格)测评不计分,应聘人员应在二面开始前完成,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短信和邮件通知。

3.二轮面试:根据一轮面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上限确定二轮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有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二轮面试)拟参加二轮面试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可对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

4.总成绩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一轮面试、二轮面试成绩各占30%30%40%的比例加权计算,精确至两位小数。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岗位调整规则

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各考试环节(笔试、一轮面试、二轮面试)参与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一轮面试、二轮面试开考前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背景调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部分岗位还将进行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背景调查人选不合格的,镇扬交科可决定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背景调查结果等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办理录用手续。

在体检、公示、签订协议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镇扬交科可以取消岗位,也可以递补录用,如递补录用可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不予录用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2.受过原单位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原单位开除职务或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

5.在笔试、一面、二面、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未满足条件者,均不予录用。

6.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提交公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存在国家法律法规,镇扬交科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镇扬交科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2.镇扬交科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各招聘环节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醒。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3.本公告发布的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镇扬交科有权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人数、笔试、一面、二面情况等,调整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具体岗位调整情况请关注镇扬交科官方公告。

4.岗位招聘条件所涉及的相关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630日。

5.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或违反有关招聘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招聘入职的,镇扬交科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扬交科负责解释。

7.咨询招聘政策可拨打电话0511-880516220511-88051692


发布时间:202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