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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4-11-232024-12-02
单位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在地: 江苏省·苏州市
公告信息 招聘岗位(10)

因工作需要,国家级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国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实现共同发展!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

4.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所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年龄计算方式,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11月及以后出生。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指截止报名前在各类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招聘单位认为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岗位

各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1123012217

2.报名网址:https://xcjkgk.zhaopin.com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具体岗位进行报名,在线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提供报名岗位所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等;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任职文件或个人履历证明。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2-87830096-8210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结合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于12417:00前提出陈述申辩,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人岗相适度评价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根据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岗相适度评价结果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复审,并递交原件复印件。面试满分为 100分,合格线为60。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岗位无面试成绩合格者,岗位作轮空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根据应聘者的情况递补,不再单独组织面试。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界面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人员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咨询电话:0512-87830096-82104


发布时间:2024-11-22